极其残忍!盘点中国唐朝恐怖十大酷刑

2020-06-06 11:53:39阅读:2321来源:历史网
标签: 古代酷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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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古代刑罚真的是令人乍舌,有挖眼的,有斩腰的,在斗个你死我活的过程中,枷刑、割舌、杖杀、鸩毒……各种酷刑也一一登场,历史上这些刑罚真的存在?今天kk历史网(www.kklishi.com)小编这就为大家揭晓答案。一起来看看在唐朝历史上有些酷刑伺候!

  一、竹书夹身

  用刑手段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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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受刑者双手被铐起并固定住,将竹板编织成的书袄围绕在受刑者胸部至腹部,由酷吏转动连接在书袄两侧的绳索,以收缩之力辗压受刑者身体,施刑过后看不出痕迹,但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类似历史上的枷刑。唐朝枷子的种类恐怕是世界上最多、最恐怖的,据《新唐书 酷吏传》记载:“被枷者宛转地上,少迁而绝。”

  二、割舌

  用刑手段:

  将人舌头割掉,常用于后庭妃子宫女施刑,或皇帝对乱说话的大臣施刑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属于剐刑的一种。《资治通鉴》描述安史之乱时,有一段记载安禄山处死颜果卿运用割肉节解的剐刑:“目大骂,受剐刑,仍骂不绝口,被钩断舌头,犹含糊而骂,直至气绝。”
 

  三、鸩毒

  用刑手段:

  用毒药死人命,常用于赐死的情况。剧中饮鸩毒死后会出现七孔流血的情况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早在春秋时期,鸩毒就已被用作谋害人的手段,从汉代起,用鸩毒杀人的方式更为常见。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。
 

  四、杖杀

  用刑手段:

  受刑者被酷吏用重杖击打屁股处死,宫中卑微的宫女、小太监会常被以此刑罚处置,受刑者身体血肉模糊,口吐鲜血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

  剧中登场

  杖杀是唐朝政府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,《旧唐书 酷吏列传》记载:“笞罚人畏其不死,皆杖讫不放起,须其肿愤,徐乃重杖之,懊血流地,苦楚欲死。”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,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。

  唐朝的杖杀已经达到一种高超的害人水平。《旧唐书 刑法志》记载唐肃宗时期一次就将“达奚挚、张岯、李有孚、子英、冉大华二十一人,于京兆府门决重杖死。”
 

  五、绞缢

  用刑手段:

  用绳子勒死受刑者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将绞刑列入法典,始于北魏代,《开皇律》定死刑为斩与绞二等。唐德宗时,刑部侍郎班宏言建议将绞刑和斩首改为重杖处死,被批准实行,但过了不久,重杖处死代替绞刑的做法即被废除。
 

  六、枭首

  用刑手段:

  把人头砍下挂在城门上示众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周灭之前,枭首并非法定刑罚,甚至没有刑名。直到秦始皇严厉镇压长信侯政变,把及其党羽统统枭首,这才有了“枭首”这个刑罚词汇。

  秦朝时,枭首的目的,首先是严惩像枭一样不孝之人,其次是严惩大逆不道和谋反者,所谓“罪大问斩,恶长枭首”,罪行达到罪恶的程度,仅仅斩首,有点太便宜了罪犯,必须枭首才能解气。隋朝之前,枭首刑制并无变化,隋朝曾废弃它,但被唐朝恢复,直至明清。

  八、灭族刑

  用刑手段:

  株连刑,一人犯死罪家族所有人都要死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《新唐书 酷吏传》记载“杨慎兄弟皆赐死,株连数十族。”杨慎矜、杨慎余、杨慎名兄弟乃隋帝广的嫡系玄孙,杨慎矜唐玄宗时为御史中丞迁户部侍郎,只因受李林莆的污蔑就要连累这么无辜生命。

  九、腰斩

  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,执行后犯人往往一时还死不了,所以很比起斩首要残酷得多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《资治通鉴》记载: 公元648年 (贞观二十二年) “太宗怒,腰斩辩机,杀奴婢十余人。” 辩机因与高阳公主私通,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,同时杀戮高阳公主身边知情不报的奴婢十多人。

  十、醉骨

  用刑手段:

  专指武则天的一种酷刑,把犯人的眼睛挖去,耳朵削掉,砍去手脚,做成人彘后再丢到一个装满的大缸里,这就是令人发指的“醉骨”。

 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★

  历史考据

  《旧唐书?后妃传上?高宗废后王氏》记载:“ 武后知之,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,截去手足,投於酒瓮中,曰:‘令此二妪骨醉!’”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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